關于印發《福田區關于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11-15 00:00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福府辦〔2010〕11號
關于印發《福田區關于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處以上單位:
現將《福田區關于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福田區關于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的實施意見
為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要求,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地為轄區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公共服務,按照區委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部署以及“陽光理政,制度唯上”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對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建設“產業高端、管理法治、服務完善、平安和諧的現代化中心城區”的發展目標,以服務群眾、提高政府服務效能為重點,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合理配置社會資源,通過建立和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不斷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二、 基本原則
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ㄒ唬?權責一致的原則。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依據各單位、各部門事權合理確定資源分配及支出規模,確保公共管理職能的有效履行和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
?。ǘ?優質高效的原則。加強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論證分析,積極引進市場機制,發揮集體決策、專家評審、績效考評、群眾測評等監督激勵機制的作用,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確保政府購買服務質優、價廉、高效。
(三) 集中采購的原則。政府購買服務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規、政策的規定,實行集中采購。
(四) 公開透明的原則。積極探索建立對各方當事人實施政府購買服務過程的有效監督機制,保證服務對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三、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政府為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向社會購買用于社會大眾和政府工作的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實施范圍包括政府采購目錄中的服務類項目以及其它必須予以滿足的居民福利、企業服務、機關建設等事務的項目。
?。ㄒ唬?政府購買服務的條件。
1、現有機構編制、資源條件所限不能直接提供或實施的;
2、工作量能夠評定測算,評估指標能夠確定;
3、供應穩定,能夠進行市場競爭;
4、經費預算已經得到落實。
?。ǘ?政府購買服務的類型。
1、建設工程類: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
2、社會服務類:包括市容保潔服務、居家養老、信息采集、法律援助、勞動技能專業培訓、小額應急工程服務等;
3、勞務派遣與保安服務類:包括專業人員的派遣、勞務人員的派遣, 協管員的派遣、安保服務等;
4、后勤支援保障類:包括公務車三定、物業管理、系統設備維護維修、公務住宿接待、會務、公務出國、印刷服務、小額裝修裝飾工程、租賃服務等;
5、專業服務類:包括金融保險、會計、審計、法律等中介服務;
6、咨詢研究類:包括各類課題研究、行業標準制訂、服務標準制訂、管理認證等;
7、其它類型。
四、政府購買服務的預算和審批
?。ㄒ唬?合理確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價格。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應盡量實行“以事定費”。能夠計算工作量的普通服務項目依據各類市場標準進行計價。按照“用人不養人”的原則,勞務派遣項目各類人員分別按照區協管員、雇員工資福利標準計價。屬于核定員額勞務派遣人員(包括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使用的各類協管員、因承擔階段性任務及專項任務而使用的臨聘人員)的工作任務轉為普通服務項目的,應根據轉項的工作量相應核減勞務派遣員額。
?。ǘ?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年度預算安排的審批。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采購單位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將政府采購項目明細編入政府采購預算中,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新增重大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在申報預算時必須提供專業機構出具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區財政局對全區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進行匯總審核后,報區政府審批。
(三)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調整的審批。
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執行過程中涉及預算的調整、變更、追加事項,按以下程序審批:
1、預算調增金額30萬元以下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或30萬元以下的新增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未納入預算),由購買服務的單位報經分管區領導批準后,再按現行制度和程序[注]申報項目預算調整(追加)、項目建設和項目采購;
2、預算調增金額30萬元以上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或30萬元以上的新增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未納入預算),由政府主管部門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進行評審論證并報請區政府常務會議批準后,再按現行制度和程序申報項目預算調整(追加)、項目建設和項目采購。
3、500萬元以上新增重大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未納入預算,不含應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政府主管部門必須委托專業機構或聘請專家組對新增重大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報告,明確項目是否應當實施以及項目的供求、規模、標準、效益、實現方式、參考價格等事項。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由政府主管部門提出購買服務項目,編制相應預算,報區政府審批,再按現行制度和程序申報項目預算調整(追加)、項目建設和項目采購。
?。ㄋ模?政府購買應急服務項目的審批。
屬于《深圳市政府應急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規定》(深府辦〔2007〕9號)的應急項目情形、經市政府或區政府認定為應急項目需要購買服務的,由區政府通過“一事一議”的辦法進行審批。
依據《深圳市政府應急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規定》,應急項目包括以下情形:
1、已列入年度計劃,完工、交付使用時間與計劃批復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且按正常程序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項目;
2、因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需緊急采購的項目;
3、未列入年度計劃,因發生不可預見的急需或者突發事件,不宜采用招標方式,且臨時追加并需要緊急采購的政府重點項目。
五、政府購買服務的經費使用
年度預算已安排經費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單位按照預算安排經費支出;未納入預算的、應急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原則由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單位在部門預算中調劑解決項目經費,若確需增加經費預算的,按照《福田區部門預算準則(修訂)》(福府[2009]117號)關于中期調整的相關規定,向區財政局提出申請。
六、政府采購預算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發布制度
?。ㄒ唬?政府部門采購預算由區財政局負責編制、政府投資項目預算由區發改局負責編制,并于區人大通過年度預算后由區政府辦公室依據有關制度以新聞發布形式向社會公開發布。政府部門采購預算和政府投資項目預算公開發布的內容包括:預算總額、項目總數、各種類項目及預算金額等。
?。ǘ?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采購信息由政府采購機構、招標代理機構向社會公開發布。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公開發布的內容包括:項目名稱、用途、數量、基本技術指標、服務期限、采購人、招標機構等。
七、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采購
(一) 采購方式及審批。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采購以公開招標為主,對符合法律、規章相關條件的特殊事項,由區政府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可以實行非公開招標的采購方式。社會服務類、勞務派遣與保安服務類、后勤支援保障類、專業服務類中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可根據項目特點、供求狀況等實行定點采購或預選供應商制度。建設工程類項目按《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若干規定》(深府[2008]86號)執行。
(二) 簡化采購程序。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履行集中采購程序時區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代理機構盡可能在采購制度許可范圍內簡化采購程序、縮短采購周期。
?。ㄈ?規范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區采購中心組織法律專家和行業專家,研究制訂完善各種類政府購買服務的通用招標條款和合同范本,合理設定政府購買服務的招投標條件和合同條款。勞務派遣項目必須在合同中明確派遣人員、派遣單位、使用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八、履約檢查和績效評估
?。ㄒ唬?實行檢查評估制度。凡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不包括建筑工程類)的單位在服務項目結束后,須組織力量進行履約檢查、評估,形成檢查或評估報告,檢查或評估的結果作為履約保證金處置及項目余款支付的依據。重大項目要組成有監察、財政、人事、審計、采購中心等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項目評估委員會,對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二) 加強監管。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監督主體,須定期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質量、效果進行監管,建立引入社會中介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進行跟蹤、評定的工作機制。
九、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福田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分管財政、政府采購的副區長擔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區監察局、人事局、財政局、審計局、發改局、貿工局、采購中心。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研究部署年度及階段性工作目標及任務,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辦公室主任由領導小組成員、區財政局領導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工作,包括組織協調,分解任務,指導工作,反饋信息等。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科級干部作為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絡和信息溝通。
十、加強部門工作協調
各相關政府主管部門作為購買服務的具體承辦者,要對本部門、本行業政府購買服務的具體項目進行調研,測算成本,明確服務標準,研究購買服務的實施方案及細則。區財政局要根據財力狀況和年度預算統籌安排資金,將政府購買服務所需經費納入部門預算,并按照服務項目的進度撥付資金,保證資金足額、按時撥付。區監察局要加大行政監察執法力度,堅決杜絕違規操作,確保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順利實施。區審計局要對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安排、管理、支付、使用、效率等方面進行審計監督,提出改進建議,促進服務質量的提高。
十一、加強督促檢查
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區各有關部門落實《意見》的督促檢查,及時向區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注〕現行制度和程序主要包括:
1、關于印發《福田區部門預算準則(修訂)》的通知(福府[2009]17號);
2、關于印發《福田區政府投資項目設計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ǜ8甗2009]91號);
3、關于印發《福田區政府投資項目申報規定(暫行)》的通知
(福府[2008]127號);
4、關于印發《福田區政府采購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福府[2004]13號)。
主題詞:購買服務△ 實施意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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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有關領導,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政協辦、紀委辦、區法院、檢察院,各群團組織,駐區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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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3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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