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深圳市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時間 : 2018-08-16 00:00來源 : 福田政府在線
深圳市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的規范管理,提升我市市容景觀的綜合水平,根據市政府有關戶外廣告管理會議精神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具體部署,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清理各類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嚴格、精細、長效”八字方針為指導,以現代化國際性城市為標桿,以屬地管理和部門協同、嚴控增量、突出重點、分類處理為原則,通過專項行動,對全市范圍內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各類戶外廣告(含戶外招牌廣告)以及路牌、指示牌等進行全面整治。今年年底前,完成對重點商業街區、主要城市道路、國道、高速公路、鐵路沿線以及口岸、機場、車站、碼頭等重點區域和建筑物、構筑物頂部戶外廣告的整治工作,特別是要做好深南路、廣深高速公路機場至深圳段和華強北、人民南商業街區的戶外廣告整治工作,通過整治,使這些路段成為我市戶外廣告規范設置的樣板和亮點區域,成為展示深圳現代化風格和特征的城市名片。明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區范圍內戶外廣告的整治工作,基本實現我市戶外廣告技術先進、標準統一、設置規范、外表美觀的總體目標。
二、整治工作原則
(一)屬地管理和部門協同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政府組織實施戶外廣告整治工作,各級城管行政執法隊伍要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市城管局、工商局、規劃局、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口岸辦、監察局、省公安邊防總隊深圳指揮部、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協同做好戶外廣告整治工作。
(二)嚴格控制增量原則。
各區和各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堅決制止和查處違法設置戶外廣告的行為。在市政府恢復戶外廣告設置審批之前,嚴禁產生新的戶外廣告。
(三)突出重點原則。
戶外廣告專項整治的重點是建筑物、構筑物頂部的戶外廣告,打造優美、清晰的城市輪廓線。
(四)安全使用原則。
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嚴格把握安全使用原則,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強制拆除。
(五)分類處理原則。
1.未經批準擅自設置的戶外廣告:
(1)占用公共用地的,一律依法進行處罰并拆除。
(2)占用非公共用地的,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范要求的,責令限期接受處罰并補辦手續后,予以保留;不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范要求的,依法處罰并責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3)對原經戶外廣告管理部門依法批準設置但有效期已屆滿的戶外廣告,按照以上原則處理。
2.原經戶外廣告管理部門依法批準設置且有效期仍未屆滿的戶外廣告:
(1)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范要求的,占用公共用地的,依法繳納費用,按照批準確定的期限或者市政府統一確定的期限屆滿后收回;占用非公共用地的,有效期屆滿后可依法申請延期設置。
(2)不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范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在原審批有效期屆滿后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三、任務和分工
(一)建筑物、構筑物頂部戶外廣告的整治。
對建筑物、構筑物頂部設置的戶外廣告進行清理,重點整治商業廣告,同時對建筑物名稱標識和招牌廣告的設置進行規范。
此項工作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市城管局、工商局協辦,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商業街區戶外廣告的整治。
遵循規劃先行、戶外廣告設置規范為技術依據原則,結合我市重點商業街區綜合整治與景觀營造工作,對羅湖區東門和人民南路、福田區華強北和南山區創業路四個商業街區和寶安、龍崗區街道辦事處各確定的一條商業街的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清理和改造。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清理和改造方案并組織實施。
此項工作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市城管局、工商局、規劃局協辦,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三)主要城市道路沿線戶外廣告的整治。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深南路、北環路—泥崗路—布心路、筍崗路—蓮花路、濱河路—濱海大道、紅荔路、沙河西路、南海大道、深鹽路、沙鹽路和寶安、龍崗中心城區主要道路兩側的戶外廣告進行清理,重點整治利用城市道路、綠地、高層建筑裙房、建筑墻體、住宅樓體、交通安全設施設置以及遮擋建筑物窗戶、通道的戶外廣告。
此項工作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市城管局、工商局、規劃局協辦,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其中深南路兩側戶外廣告的整治由市城管局統一協調,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市規劃局、工商局協辦。
(四)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的整治。
對梅觀、機荷、水官、鹽壩、清平高速公路,南坪快速干道,107、205國道,廣深、深汕高速公路深圳段,以及其他深圳境內公路沿線控制范圍設立的各類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清理整治。
此項工作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市交通局、城管局、公路局協辦,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城門關口和其他重點區域戶外廣告的整治。
對機場、車站、碼頭、鐵路沿線、邊防巡邏道和各檢查站控制范圍、公安邊防部隊用地范圍內設置的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清理整治。
此項工作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市交通局、口岸辦、城管局、省公安邊防總隊深圳指揮部、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協辦,今年11月底前完成。
(六)其他區域戶外廣告的整治。
在對以上重點區域戶外廣告進行整治的基礎上,采取相同的整治辦法和標準,將整治工作延伸到全市建成區的其他區域。
此項工作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市城管局、工商局協辦,明年6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市政府成立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黃錦奎、吳子俊、申慶三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區人民政府和市城管局、工商局、規劃局、公安局、交通局、口岸辦、監察局、公路局、省公安邊防總隊深圳指揮部、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相關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和指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吳子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秦永安同志任副主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處級干部為聯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的協調、指揮、監督和檢查工作。各區也要成立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及其辦公室,負責戶外廣告整治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提高思想認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
對戶外廣告進行專項整治是今年“城市管理年”活動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區、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打攻堅戰的準備。各責任單位和協辦單位要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分步推進,全面、扎實、深入地開展整治工作,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三)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加強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1.工商部門要做好戶外廣告內容的檢查與執法工作,配合各區人民政府做好戶外廣告整治工作。
2.交通部門要積極協調各公路管理機構,配合各區人民政府做好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的整治工作。
3.公安部門采取措施,堅決制止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違法行為,維護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現場的治安秩序,保障執法人員人身安全。
4.監察部門負責對各區人民政府和各部門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失職、瀆職、包庇袒護、不負責任、延誤工作的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供電部門要積極配合市政府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及時依法切斷未經批準擅自設置的戶外廣告供電。
(四)建立戶外廣告發布者誠信檔案。
城管部門要建立戶外廣告發布者誠信檔案。對守法經營,支持、配合整治工作,主動拆除、整改違法設置、影響市容的戶外廣告發布者,城管部門將其良好的誠信記錄載入誠信檔案;對于不支持、不配合整治工作,拒不拆除和整改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發布者,在其違法行為糾正之前,城管部門暫停受理其戶外廣告設置申請,并將其列入誠信黑名單。市城管局定期公布戶外廣告發布者誠信記錄。
(五)實施檢查監督,落實獎懲措施。
今年12月和明年7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照本方案的具體要求,分別對各區、各有關部門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結果作為各區、各有關部門“城市管理年”重要考核指標,并列入當年市容環境轄區管理量化考評、“鵬城市容環衛杯”競賽和城管執法考核,各占這三項考核8%的分值。對整治工作達標的單位予以表彰;對不達標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通報批評。
(六)宣傳發動,積極穩妥推進整治工作。
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一方面借助輿論力量積極引導我市戶外廣告行業向著規范、有序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通過宣揚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推動整治工作。同時,在整治過程中要注意做好政策宣傳工作,既要保證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又要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減少工作阻力,維護社會穩定。
轉載來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轉載時間:2018-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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