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辦事指南
一、受理范圍
1.已設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商住、辦公及商業等物業。
2.符合下列全部條件,可提出申請:
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且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二、設立依據
1.《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九十二、九十七條;
2.《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深府規[2020]8號)第十八、二十一條。
三、實施機關
本公共服務辦理機關為:街道辦事處。
四、辦理條件
設立依據 |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 | 第九十二、九十七條 |
《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 (深府規[2020]8號) | 第十八、二十一條 |
必要條件 | 1.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2)提交資料齊全。 |
2.不予辦理的情形: 相關業主表決不同意的,可暫不辦理。 |
五、申請材料
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申請人均應簽名或蓋章、復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上傳電子版文件大小不超過10M。相關申請表在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下稱市管理機構)網站下載。
表1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項使用(首款)申請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份數) | 復印件(份數) | 紙質/電子版 |
身份證明 | 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如業主大會授權其他單位前來辦理的,應提供委托書及受托單位相應證明材料;如業主大會授權個人前來辦理的,應提供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 0 | 1 | 紙質 |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項使用(首款)申請表 | 信息真實、準確。 | 1 | 0 | 紙質 |
維修更新改造方案、預算書 | 信息真實、準確。 | 1 | 0 | 紙質、電子版 |
街道辦確認的業主大會決議證明文件或部分業主的書面同意證明文件 | 信息真實、準確。 | 1 | 0 | 紙質、電子版 |
維修合同 | 信息真實、準確,核原件。 | 0 | 1 | 紙質 |
維修方案及業主大會決議公示證明材料 | 信息真實、準確。 | 1 |
| 紙質、電子版 |
維修預算超過10萬的,還需提交以下材料(我市維修資金專戶銀行可提供免費的造價審核,具體聯系方式可咨詢區管理機構) |
預算審核報告 | 信息真實、準確。 | 1 | 0 | 紙質、電子版 |
六、辦理時限
申請時限 | 無 |
受理時限 | 5個工作日 | 受理時限說明 | 自接到書面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
法定辦理時限 | 無 | 法定辦理時限說明 | 無 |
承諾辦理時限 | 受理后5個工作日 | 承諾辦理時限說明 | 5個工作日內辦結 |
七、辦理收費
不收費。